笔记本电脑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4-01-21 点击数:

一、总则

1.1 为了加强学院笔记本电脑安全管理,防止笔记本电脑丢失被盗,有效保护师生教学资料信息安全,特制定笔记本电脑安全管理办法。

二、笔记本电脑信息采集

2.1 教师笔记本电脑安全信息由各系(院)统一采集后的电子版上报保卫处户籍室。采集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所在系(院)、办公所在位置、本人联系电话、本人一寸免冠彩照2张、自设出门密码。

2.2 学生笔记本电脑信息由各系(院)辅导员统一采集后的电子版上报保卫处户籍室。采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系(院)年级及专业班级、住宿楼单元宿舍号、学号、笔记本电脑品牌、购置时间、购买价格、本人联系电话、本人一寸免冠彩照2张、自设出门密码。

三、笔记本电脑安全信息库建立与管理

3.1 师生笔记本电脑信息库由学院保卫处户籍室负责建档,具体包括:

3.1.1 填写笔记本电脑信息卡

3.1.2 录入电子信息库

3.1.3 转入各门卫值班室专用电脑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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