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作者: 时间:2019-07-12 点击数:


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石家庄市生源新生不办理户口关系,其他生源地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

一、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河北省省内新生,入学时应携带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常住人口登记卡上须盖有当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

二、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河北省以外新生,须在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认真核对以下内容:

1.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需填写清楚,必须打印,不能涂改。

3.户口迁移证必须清晰地盖有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三、新生《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入学报到后交给辅导员老师,由学校统一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在校学习期间户口不予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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