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知识宣传材料之三

作者: 时间:2016-04-26 点击数:

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一百多年来,全世界葬身于车轮之下的人数已经超过4000万,超过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死亡人数,而且每年还在以40万人的速度递增,因此人们称交通事故是“马路上的战争”。

我国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高的国家,连续数年一直居世界第一位,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10万,据全球各交通和警察部门的统计,2003年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50万人,其中中国交通死亡人数为10.4万人。我国交通事故的致死率也是世界最高的,为27.3%,而美国为1.3%,日本只有0.9%。

高校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同样不可避免的受到了交通事故的困扰。近年来在大学生周围发生的交通事故一直保持着上升趋势,其中由于学生自己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占了相当的比例,这不仅给学生个人及家庭带来灾难,对国家来说也是巨大的损失。所以大学生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防范交通安全事故,时刻牢记“安全第一”。

一、交通安全常识要牢记

当前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要体现在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缺乏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个方面。如何有效的防范大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个人的交通安全呢?

1.熟识常见的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车道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

(1)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过。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同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2)车道信号灯表示:

★绿色箭头灯亮时,允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3)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绿灯闪烁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2.遵守交通安全的基本原则:

(1)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不管是校内还是校外,发生交通事故最主要的原因都是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所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才是保证交通安全的根本方法。

(2)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外,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要是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才能保证安全。

(3)注意力高度集中。例如骑自行车时不能低头行驶,要注意观察,车到交叉路口时,更应注意交警的手势及交通指示灯的指示,不能思想溜号,否则就可能出事故。

二、骑自行车勿逞“英雄”

自行车是大学生常用的交通工具。学习、外出访友、上街购物,骑上它既方便又快捷,还锻炼了身体,应该说是一种适宜大学生消费的交通工具。但是大学生骑自行车普遍存在随意、惰性心理,骑车时注意力不集中,警觉性低,东张西望、谈笑风生;骑车任意带人,或者超负荷载物,骑在路上摇摇晃晃;遇险情不愿意减速,不愿意下车,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加之自行车的不稳定性,危急之中难以控制,一幕幕的交通惨剧便发生了。据有关单位不完全统计,高校发生的与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占高校交通事故总数的60%-70%,因此骑自行车更需要我们注意安全。

1.骑车外出的同学,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铃、闸、锁、牌是否齐全、有效,保证没有问题后方可上路。

2.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

3.通过道路时要严守信号,停车不要穿过停车线;不要绕过信号行驶;不要骑车逆行;不扶肩并行,不双手离把骑车,不攀附其他车辆;不在便道上骑车。

4.在横穿4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在进出学校门、经过路口、横过道路、下坡、经过人流量大的地段或遇有执行特种任务的车队经过时,也应下车推行。

5.骑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强行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车辆行驶。

6.骑车要双手扶把,中速慢行,切勿骑“英雄车”。尤其在多人同行时,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得在路上与汽车比速度。

7.不得醉酒骑车,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自行车带人或超载货物。

三、步行不可大意

步行是人类最基本也相对较安全的交通方式,但是行人如果不注意遵守交通法规,也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行人是道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交通法规作出了不少保护性的规定,但同时也要求行人履行一定的交通义务。

1.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极易被高速行驶的车辆撞死或撞伤。为此高速公路外围都会设置严密的隔离设施,防止行人进入。同时《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行人进入高速公路造成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一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

2.行人在道路行走时,有人行道的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都没有的,要紧靠道路的右侧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路段,行人以能安全通行的空间为准,一般指从道路边缘(含路肩)算起往路中不超过1米的范围内。车辆在此空间内通行,遇行人时不得侵犯行人的安全通行空间。列队通行道路时,每横列不得超过二人,须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

3.行人横穿道路时,要在划定的人行道内通行。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的人行横道时,要按信号行进,不能闯红灯。在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上横穿时,要注意观察左右来往车辆,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快步直行,不要斜行慢走或猛跑猛停,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人行通道的,行人须走人行过天桥或地下人行通道。

4.在有隔离护栏、花圃的路段,行人要在缺口处横穿,不要钻跨、倚坐隔离护栏或踩踏花园。

5.行人通过铁道路口时,要遵守道口信号指示,听从看守人指挥。铁道护栏关闭、红灯亮、音响器发出警报时,行人必须停在停车线以外,无停车线的停在距离铁轨5米以外。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须停步张望,在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

6.行人要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规定,行经设有禁止行人进入的交通标志的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不得进入。

7.行人不要在公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扔东西砸车,也不能在马路上打球、溜冰、嬉戏等。

四、乘车务必小心

2009年6月5日上午8时许,成都市北三环川陕立交桥下桥处发生公交车燃烧事故,20余人遇难。经调查,此次公交车燃烧事故是有人故意或过失携带易燃物品上车引发燃烧所致。

近年来,公交车事故频发,除撞人、撞车外,更有爆炸、燃烧等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为保证乘车安全,希望大家努力做到:

1.乘坐汽车尤其是乘坐公共电、汽车和长途汽车,一定要等车进站停稳后再上下车。

2.乘车时要讲道德、守秩序,自觉购票,文明有序上下车,不能抢车、扒车。上车后按顺序就坐,无座位时要离开车门,抓紧扶手站好;不要乱拥乱挤,以免踩伤或为小偷作案提供条件。注意文明礼貌、谦和文雅,避免因拥挤上下车等事与人发生争吵纠葛。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不要带大量钱物,如有钱在手,注意贴身放妥,谨防扒手。

3.不搭乘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和酒后驾驶车辆,自觉拒绝校园摩托车搭客。

4.不得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不得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

5.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

6.乘长途汽车一定要忍住瞌睡,以免因刹车惯性造成伤害。乘出租车要先记住车号;别忘了系安全带;下车时拿走自己的随身物品。

7.乘飞机时,飞机起飞和降落前后摇晃厉害,应系好安全带,不能吸烟,要关闭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耳朵因高空压力出现不适时,可嚼片口香糖或吃点东西,保持口腔活动,以减少不适的感觉。飞机出现险情时,不要惊慌失措,要信任机上工作人员,服从命令听指挥,并积极的配合其进行救护工作。

8.乘船时首先要了解备用救生衣(具)的存放位置,熟悉安全通道及通往甲板的最近逃生口;遇到危险时要做好自我保护,稳定情绪,寻找救生工具。一旦落水要保持体能,可双腿并拢屈到胸部,两肘紧贴身旁,两臂交叉放在救生圈前,使头部和颈部露出水面,并及时呼救。

9.外出旅游必须选择乘坐有安全保障的大公司、大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千万不能贪图便宜、方便,盲目的乘坐缺乏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

10.有下列情况不应乘车,以免发生危险:

第一,发现车辆破损、声音异常时;发现驾驶员精神状态不佳、酒后驾车时;发现车辆不正常运行时、客货混载违章超载时;发现客车有其他违反操作规程时。

第二,遇恶劣天气如大风、大雨、大雾、大雪时,不坐汽车长途跋涉。

第三,病中无人陪伴不要乘车。

第四,黑车和非客运车不乘坐。

五、驾车不得违章

凡考取驾驶执照的学生,都应到保卫处综合科办理驾驶执照备案手续,并学习相关安全规章等。出车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确认车辆无故障后方可出车;出车时还要带齐有关证件,行车中要随时注意标志牌,以防走错路线,无故造成违章。另外行车要切忌几种最危险的行为---超速、超载;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危险地方停车;雨、雪、雾天气和夜间行车;无证驾驶;酒后驾车。

六、发生交通事故冷静应对

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慌乱,要沉着冷静应对,

1.保护自己,救护他人

首先查看自己有没有受伤,如果有伤,要立即拦车、打的到附近医院救治。同一起事故中有多人受伤,自己属于轻伤的,要帮助别人;自己属于重伤的,要求助别人共同脱离危险。遇有人身伤亡事故时,在无人救助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以免再次受伤;暴露的伤口要尽可能先用干净布覆盖,再进行包扎,以保护好伤口。

2.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的勘察结论是划分事故责任的依据之一,若现场没有保护好,会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困难,造成“有理说不清”的情况,所以切记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3.及时报案

无论在校外还是校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及时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拨打12122)和120急救中心报警电话,这有利于事故的公正处理和伤者的抢救,千万不能与肇事者“私了”。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报案外还应该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出面处理有关事宜。

4.控制肇事者

若肇事者想逃脱,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车辆颜色、车型等特征。

5.了解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置方法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辆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拨打122报警电话。

6.交通事故自救与救人

(1)汽车车祸自救与救人

①若在车辆发生事故前的瞬间能发现险情,可以采取以下自救措施:

★紧紧握住面前的扶手、椅背,同时两腿微弯用力向前蹬地,这样即使身体有被碰撞的可能,也能缓解身体前冲的速度,从而减轻受伤害的程度。

★如果车祸发生得十分突然,来不及做缓冲动作,可迅速抱住头部并缩身成球形,这样可以减少头部、胸部受到撞击。

②车祸发生后应迅速检查车祸现场,积极寻找伤员,并对重伤员进行优先救助处理。

③对呼吸、心跳骤停的伤员,应立即清理其上呼吸道,进行人工呼吸。

④对昏迷伤员,迅速解开其衣领,采取侧俯卧位,如遇舌头后坠时可将舌尖牵出,也可将伤员的头部后仰,以保证呼吸道畅通,防止窒息。

⑤对创伤出血,可临时采用指压止血法,也可利用身边现有材料如三角巾、手绢、布条等,折成条状缠绕在伤口上方用力勒紧来止血。

⑥对骨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和大块软组织伤,应灵活采用木棍、树枝、玉米秸、铁锹等固定;对已离断的肢体应妥善包扎,送往医院以备再植。

⑦对大面积的烧伤,可用较清洁的衣服、雨衣、布单保护伤面,粘在伤面上的衣服可不脱掉。

⑧运送伤员应力求迅速。受伤后至手术时所间隔的时间与死亡率成正比,危重伤病员每延迟30分钟,死亡率则增加3倍,因此运送伤员应力求迅速。

(2)水上交通事故自救与救人

船舶在江河湖海里航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如出现碰撞、火灾、爆炸、触焦、搁浅甚至船舶翻沉等,乘客的安全都会受到严重的威胁,因此要掌握一定的自救与救人知识。

①要做好自身保护。镇定情绪,寻找救生及漂浮工具,漂浮在水中不要轻易游动,除非是要接近附近的船只或可攀附的漂浮物。在水中采取好的姿势对保存体热很重要,双腿并拢屈到胸部,两肘紧贴身旁,两臂交叉放在胸前,并使头部和颈部露出水面,保持清醒,不能入睡,振作精神,坚持时间越长获救机会越大。

②跳水逃生前不要慌张,要观察船中及周围的情况,要避开水上漂流硬物。如船只正在下沉,千万不要在倾倒的一侧下水,以防被船体压入水难以逃生。

当船上发生火灾时,要用湿手巾或湿棉织品捂住口鼻向起火的上风位置逃避烟火,在上风(即迎风)一侧下水逃生。如果遇到没有燃烧的漂油时,必须将头部高高仰起水面,紧闭嘴巴防止油进入口鼻,同时还要注意不要让油进入眼内。

落水后往下沉时要保持镇静,紧闭嘴唇咬紧牙齿憋住气,不要在水中拼命挣扎,应仰起头使身体倾斜,保持这种姿态就可以慢慢浮出水面。

③要搞清船舶出事的具体位置,并通过各种方式(呼喊或摇动色彩鲜艳物等)发出求救信号。

④对于海上求生者来说,千万不要喝海水,海水含盐量比淡水大很多,饮用海水身体反而失水更快,更易感到口渴,严重的会出现腹胀、幻觉、神志昏迷、错乱等症状。同时在求生过程中要尽量节省食物,在没有充足淡水供应时,更应注意少进食或尽可能不进食,以免大量消耗体中水分。

⑤解救水上交通事故中的溺水人员,可采取以下方法:

★用救生圈:在救生圈上系一根绳子,将救生圈掷给溺水者,将他拖至船边或岸边。如绳子不够长或无长绳时,应先将救生圈抛给溺水者(有明显流水情况下,应抛向溺水者的上游处),接着迅速跳入水中游向溺水者,帮助其抓住救生圈,然后拖拉着溺水者游向岸边或船边。

★用竹竿:在溺水者离船(或岸)较近时,可用竹竿将其托近急救

★用绳索:先在绳索一端系一鲜明漂浮物,另一端结一个套握在手上,然后将绳子掷在溺水者前方,以便溺水者抓住将其救回。

★用木板:在无其他救生器材的情况下,可将木板抛给溺水者,也可协扶木板向溺水者,将其带上船(或上岸)。

(3)火车事故自救

2008年4月28日,凌晨4点48分,北京开往青岛的T195次列车运行到胶济铁路周村至王村之间时脱轨,与上行的烟台至徐州的5034次列车相撞,事故造成72 人死亡,400余人受伤。

乘坐火车时也会出现意外事故,如火车出轨等,尽管这些情况出现是极少数的,也应引起注意。

①火车出事前通常没有什么迹象,不过有时旅客会察觉到一些异常的现象(如紧急刹车)这时应充分利用出事前短短几分钟或几秒钟的时间,采取一些自救的措施:

★离开门窗或趴下来抓住牢固的物体,以防碰撞或被抛出车厢。

★身体紧靠在牢固的物体上,低下头,下巴紧贴胸前,以防头部受伤。

★如座位不靠门窗,则应留在原位保持不动;若接近门窗就应尽快离开。

②火车出轨向前时,不要尝试跳车,否则身体会以全部冲力撞向路轨,还可能发生其他危险,如碰到通电流的路轨飞脱的零件,或掉到火车蓄电池破裂而出的残液上。

③火车停下来后,看清周围环境如何,如果环境允许则在原地不动,等待救援人员到来。此外不论怎样,要大声呼喊,想办法尽快将遇险的信息传递出去。

注:以上内容摘自《大学生安全教育读本》,仅供师生学习交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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